湖南旅游不可不知的風俗禁忌
民俗七條:
(1)不要將張開的傘帶進別人的家。
(2)不要隨便踩別人家的門檻。
(3)到別人家做客的時候,男女不能口口住宿。
(4)到苗族家里做客不要踩人家的三腳架,不要坐正堂主位(神龕方向)。
(5)苗寨里盡量不要和已婚婦女套近乎。
(6)苗寨,土家山寨里不要隨便吹口哨。
(7)“36 禁忌”,土家人最忌諱的數字是36。
禁忌三條:
(1)語言:土家人對外族人忌用土家語,忌用粗話、鄙話和不禮貌語言;晚輩對長輩忌直呼姓名、平輩呼叫姓名忌不帶姓,男女之間忌呼“逮、喂”;晚輩對長輩忌呼“逮、喂”;忌長聲呼叫,如“啊——”;有病人忌說“不高、不長、死、亡、完了”等語;有人去世,忌直說“死亡”,而改用“作古”、“歸天”、“走了”等替代,對生意人忌說“折、虧、損、耗”等字。忌男女同坐一條板凳或相對坐視,忌男人觸及女人腰部。忌遇見別人時或當總別人面吐口水。忌留胡子。婚嫁喜慶之際,不準說“分開、分離”之類的話,更不能談喪葬之事,否則,認為會帶來災禍。
(2)出行:旅行忌七、九日出門,忌八日起程歸家,建間稱“七不出門八不歸,逢九出門惹是非”。土家人還認為,農歷一月、四月、七月、十月的蛇日,冬月的雞日,三月、六月、九月的牛日,均為“紅煞日”,忌出遠門。有“出門遇紅煞,一去不歸家”之說。人們出門走親訪友或辦事,最忌諱遇到的第一個人是婦女,若是遇見,則不宜出門,等至第二天再出門。若第一個遇見是男性,第二個是女性,則不忌。
(3)摸頭:土家族男子嚴禁別人觸摸自己的頭,無論善意的或其他什么原因。唯自己祖父母、父母除外。諺云“男兒頭、女兒腰,只許看,不許撓。”俗信,摸男子頭,是侵犯男子漢的尊嚴,再好的朋友,也必須嚴守這一禁忌,否則會使友誼化為仇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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